是第十五個國際檔案日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》中,檔案的表述為:“本法所稱的檔案,是指過去和現(xiàn)在的國家機構(gòu)、社會組織以及個人從事政治、經(jīng)濟、科學(xué)、技術(shù)、文化、宗教等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、圖表、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?!?/span>
企業(yè)檔案是指企業(yè)在生產(chǎn)經(jīng)營和管理活動中形成的對國家、社會和企業(yè)有保存價值的各種形式、各種載體的文件材料。
1948年6月9-11日,位于巴黎的聯(lián)合國教科文組織(UNESCO)召開了一場專家會議,來自世界上許多國家的檔案工作者參加了會議交流,經(jīng)大家討論決定成立國際檔案理事會(ICA)。會上通過了ICA的第一份章程,章程中指出,世界各國的檔案工作者應(yīng)共同努力“為了全人類”保護好檔案,開展鑒定并提供利用;檔案和文件作為全世界共享的遺產(chǎn)和全人類一樣具有同一性。
2007年11月,為了慶祝2008年6月9日ICA成立60周年紀念日,ICA全體成員在加拿大魁北克舉行的年度全體會議上投票決定,將每年的6月9日定為國際檔案日。
2013年,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檔案局決定自該年開始,把每年的6月9日即"國際檔案日"作為檔案部門的宣傳活動日。
我國歷史上“檔案”名稱有哪些變化?
我國的檔案有著悠久的歷史,但“檔案”一詞的稱謂,則是較晚才出現(xiàn)。檔案在商代稱為“冊”,周代稱為“中”,秦代稱為“典籍”,漢魏以后稱為“文書”“文案”,唐宋以后稱為“文卷”、“案卷”、“案牘”,清代稱為“檔子”、“檔案”。
檔案工作者為何被稱“蘭臺人”?
蘭臺,漢代宮內(nèi)的檔案庫房,用以收藏地圖、戶籍等檔案及圖書,由御史中丞掌管,后世稱御史為蘭臺,并派官員充任蘭臺令史。東漢時,班固為蘭臺令史,受詔撰史,后世亦稱史官為蘭臺。至唐高宗,改秘書省為蘭臺。經(jīng)過兩千多年的演變,“蘭臺”一詞已成為用來泛指檔案保管機構(gòu)和檔案工作的代名詞,檔案工作者也被稱為“蘭臺人”。
檔案的作用有哪些?
概括地講,檔案的作用有兩個方面,一是憑證作用,二是參考作用。對于一個具體單位或個人,檔案的作用體現(xiàn)在以下方面:1.檔案是一個單位或個人歷史的真實、全面的反映。2.檔案是一個單位或個人維護自身權(quán)益的重要工具。3.檔案是一個單位規(guī)范管理的基礎(chǔ)。4.檔案是積累和傳播知識的重要載體。5.檔案是一個單位或個人建立信用,在社會活動、生產(chǎn)經(jīng)營等方面建立和利用信用體系,獲得發(fā)展最有力的工具。